对惠州市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60145号的答复

您提出的《关于加强撂荒耕地综合利用技术示范推广的建议》收悉,经研究并综合各会办单位意见,现答复如下:
我市紧盯撂荒地这一耕地保护的“痛点”和粮食安全的“堵点”,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,打出系统治理“组合拳”,坚持分类施策、靶向发力、长效管护,让“沉睡”的土地重新焕发生机,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。
针对农业农村部下发的部级图斑,我市全面开展疑似撂荒耕地图斑核查与整治工作,前期摸查的16059个不存在撂荒图斑(14.73万亩)“回头看”核实率达100%;1765个具备复耕复种条件图斑(1.73万亩)复核进度达100%,切实做到应耕尽耕、应种尽种,191亩二次撂荒地块全部完成复耕复种;针对26068个无法复耕复种图斑(15.00万亩),已完成全部复核工作,按“一图一策”分析成因、建立台账,能通过工程措施恢复的纳入项目库,确难恢复的完善佐证材料。
您提出的安排150万元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,在全市建立不少于5个(总面积不低于800亩)撂荒耕地综合利用技术示范点的建议,我局已认真研究并积极推动落实。在资金落实方面,今年我局已在市级发展粮食生产专项中安排42万元,依托市农业科学研究所,在惠东县高潭镇、仲恺区陈江街道、博罗县观音阁镇建立3个节水抗旱稻示范点,目前作物整体长势良好,项目稳步有序推进。同时,成功申请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资金100万元,专项用于推进撂荒耕地与粮食作物良种良法推广应用示范建设,目前已分别在惠城区横沥镇、汝湖镇、芦洲镇以及博罗县泰美镇、龙门县蓝田瑶族乡建立5个木薯种植示范点,种植总面积达803亩;同时,在惠东县安墩镇、惠阳区良井镇落实撂荒耕地395亩,用于水稻(含节水抗旱稻)示范种植。目前各示范点木薯及水稻长势总体良好,各项田间管理工作正有序推进。通过上述示范点建设,我市已实际建成撂荒耕地综合利用技术示范点10个(水稻/节水抗旱稻示范点5个、木薯示范点5个),完成了代表建议中提出的建设目标。
我市聚焦节水抗旱稻、木薯、耐盐碱作物等方向取得了一系列突破性成效。一是节水抗旱稻试种多点开花,市农科所在惠东县高潭镇甘溪村和福田村引进“旱优73”“旱优78”旱稻新品种,经测产亩产干谷达到852.64斤;惠阳区在平潭镇川龙村200亩撂荒地开展旱稻品种对比试验,成功筛选出适宜本地种植的旱稻品种2个,并探索形成了水稻机械化旱直播、“一封二杀三补”杂草防控等成套技术模式;博罗县则在罗阳、杨村、麻陂等镇建立旱稻试种点共计245亩,推广“香禾优细丝苗”品种。二是木薯及耐盐碱作物推广成效明显,惠城区在水口街道下源村、芦洲镇芦村村引进“华南9号”高产优质食用木薯品种,亩产可达4000斤,2026年计划推广木薯种植约2000亩,目前已种植1566亩(其中食用木薯553亩、淀粉木薯1013亩);惠东县在铁涌、平海、稔山等镇推广“淡水冲洗+有机肥改良+耐盐碱品种种植”一体化综合整治模式,累计完成盐碱撂荒地复耕250亩,整治后水稻亩产达到全县平均水平。三是技术标准与配套措施同步推进,惠城区已启动编制《撂荒地节水抗旱稻生产技术规范》,惠东县在梁化镇推广“粤油43号”花生及绿色防控技术,单株结果数普遍超过30个,双仁果率逾70%;龙门县以产量提升为目标,落实水稻单产提升面积约1.18万亩,采购发放野香优莉丝、聚香丝苗等良种20870公斤,完成“一喷多促”服务2.3万亩次,同时推广水稻配方肥、控释肥共1034.17吨,应用面积达2.344万亩,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.71%。
一是政策保障与主体培育协同发力,复耕动能持续增强。各县(区)因地制宜采取了有力措施,大亚湾区全面落实粮油种植补贴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及政策性涉农保险,有效降低经营主体生产风险,稳定农民收益预期;惠东县进一步完善撂荒耕地复耕奖补政策,重点支持边远、难点地块的土壤改良和设施建设;惠阳区依托“田长制”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,每周至少开展一次耕地巡查,防止二次撂荒;仲恺高新区全区具备复耕复种条件撂荒地978.8亩已100%复耕复种,并完成建档立卡、上图入库及台账管理。二是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壮大,联农带农作用充分发挥。惠东县安墩镇依托番薯丝特色产业,由安峰薯丝专业合作社规模化流转耕地1150亩,带动周边村民复耕撂荒地380亩,实现村集体增收7.5万元、村民土地流转增收30万元;九龙峰旅游区依托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,流转撂荒地及闲置果园1200亩,通过土地流转促进村民增收约96万元。三是农技服务持续下沉一线,全市农技服务“轻骑兵”队伍深入田间地头,2025年仅惠城区就开展各类技术培训21场次、培训1004人次,开展“轻骑兵”农技服务127场次、出动434人次,进行田间技术指导422次、服务1721人次。
尽管我市撂荒耕地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,但对照代表建议和粮食安全保障要求,仍存在一些突出困难和挑战。
一是种地效益偏低导致复耕稳定性不足。受农资价格上涨、粮食收购价波动等因素影响,部分复耕地块纯收益微薄,农民自主复耕意愿不强,已复耕地块存在二次撂荒风险。
二是复耕复种成本较高,部分地区条件较差。尤其是山地丘陵区,耕地碎片化、水利设施损毁、地力水平低,亩均复耕投入从500元到5000元不等,前期投入压力较大。
三是农村劳动力短缺,老龄化突出。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,农村“空心化”现象明显,留守劳动力年龄偏大。
四是资金投入与长效管护机制有待加强。目前撂荒耕地整治主要依赖财政奖补和项目资金,社会资本参与不足,部分复耕地块复耕后缺乏持续管护,农田设施维护责任落实不够到位。
五是耕地流转机制不健全。土地分散经营,流转信息不畅,难以实现规模化种植。
(一)分类施策,巩固整治成果。对已复耕图斑依托“田长制”定期巡查,严防二次撂荒。对15.00万亩无法复耕复种图斑,按照“一图一策”原则,逐一分析成因、建立台账,联合自然资源、水利、林业等部门分类提出处置意见,符合条件的确需调出耕地范围的按程序推进地类调整。
(二)严格考核,落实动态挂钩。持续运用遥感影像监测耕地种植情况(2026年监测项目已启动,近期下发疑似图斑),将整治情况与市级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申请动态挂钩,未完成整治的暂停指标申请,通过经济激励和资源调配相结合的方式,压实地方政府责任。
(三)多元参与,凝聚社会合力。依托“四下基层”制度,推动县处级领导干部深入挂点镇村,将撂荒地复耕作为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抓手。发动工会、社会组织等力量参与,协调提供人力、物力、财力支持。进一步探索“市民领种”“乡贤回归”等模式,引入社会资本和项目,发展高附加值农业、农耕体验、乡村旅游等融合项目,提升复耕经济效益。重点推广惠城区芦洲镇“认耕认种”经验。
(四)示范引领,推广成熟模式。持续做好节水抗旱稻、木薯等示范点的产量与成本跟踪评估,深化复种配套技术研究,总结形成一批适用于不同类型撂荒地的复种技术模式,加大宣传推广力度,切实发挥以点带面、长效引领的示范作用。
(五)强化保障,降低经营风险。持续完善农业保险体系,研究将复耕后的粮食作物优先纳入保险范围,提高保额、降低费率。加强产销对接服务,组织开展“农超对接”“农企对接”“农校对接”等活动,搭建农产品产销对接信息平台。组建市级农业技术专家服务团队,分片包镇开展技术指导,建立线上技术咨询平台,提升种植技术水平。
(六)宣传引导,营造良好氛围。广泛宣传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,增强全社会对耕地保护政策的知晓度和参与度。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复耕模式和经验做法,做到举一反三、标本兼治,营造共同保护耕地的良好氛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