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十四五”时期我国土壤环境质量发生基础性变化

“十四五”时期,全国土壤环境质量发生基础性变化,风险得到有效管控。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表示,下一步,将更加注重源头治理,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。
土壤是生命之基、食物之源,健康的土壤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、人居环境安全的重要物质基础。
坚持防新增、去存量、控风险,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《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》(以下简称《行动计划》),构建多方协同、全链条贯通的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体系;开展农用地分类管理,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,落实名录制度,有效保障安全利用……记者近日从生态环境部获悉,“十四五”时期,全国土壤环境质量发生基础性变化,风险得到有效管控。下一步,将更加注重源头治理,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。
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、累积性、长期性等特点,一旦污染,极难治理修复,即便经过治理,也难以恢复至原来的健康状态。加强源头防控是全面落实精准、科学、依法治污要求,全过程提高治理成效,降低治理成本的重要举措。
2024年11月,生态环境部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门联合印发《行动计划》。统筹源头预防、排放减量和污染治理,强化空间布局、产业转型、清洁生产,推动污染要素协同防治和部门监管联动,构建全过程全链条源头防控体系。《行动计划》实施以来,各部门和地方协同发力,各项工作进展顺利。
据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司长赵世新介绍,在政策协同预防方面,推动产业布局优化、企业绿色化转型。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,开展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,把住限制类、淘汰类产业准入关;制修订政策法规与技术标准28份;完成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,纳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。
在强化监管减量方面,加强重点监管单位管理,持续推动钢铁、焦化、水泥、燃煤发电等重点行业污染物减排,大幅削减大气重金属沉降;排查整治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污水管网问题100余个;完成首批化工园区“一园一策一图”试点;完成“十四五”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重大工程;陕西推动石油开采行业开展4万余个单层钢质地下储油罐排查,完成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地下储油罐升级改造等。
在聚焦重点治理方面,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,支持涉重金属历史遗留矿渣污染治理项目;首批启动长江沿线个化工腾退地块土壤污染治理;开展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专项整治等。
需要注意的是,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也面临着一些挑战:全球面临的土壤酸化、有机质下降等土壤退化问题,在我国一些地方也存在。结构调整、城市更新对污染地块安全高效再利用提出新的需求。地下储罐、管道等隐蔽设施污染隐患尚未根除。
“下一步,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和地方,深入推进《行动计划》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,持续充实源头治理任务,推动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不断取得新成效。”赵世新说。
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问题,一直是生态环境部的工作重点。赵世新介绍,“十四五”以来,生态环境部深入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,实现风险“三个降低”,即大气重金属沉降累积风险降低、废渣底泥随水污染农用地风险降低、国家重点风险监控点土壤镉含量降低。农用地土壤环境状况总体稳定,局部向好;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持续提升。
具体举措包括:明确目标任务,压实地方责任。充分利用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、环境监测等结果,以县为单位,分阶段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溯源和整治全覆盖。
精准溯源断径,实施系统整治。针对土壤重金属污染隐蔽性j9跨境创业强的特点,通过大数据、监测、现场j9跨境创业摸排等方式,分析污染成因,追溯在产企业和历史遗留污染源。对大气输入型污染,划定重点区域,对重点行业企业执行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,通过源头管控重大工程支持工艺设备、废气设施升级改造,减少含重金属颗粒物的排放。对水输入型污染,统筹各类资金,治理涉重金属历史遗留废渣及受污染灌渠底泥,解决了一批突出污染问题。
强化部门协同,确保安全利用。配合农业农村部,指导地方根据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结果、土地利用变化情况等,动态调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,实施分类管理,持续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。常态化开展遥感监测,推动地方落实风险管控措施。
据介绍,近年来,通过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,引导地方先行先试,总结形成一批技术模式和典型经验做法。在源头防治方面,通过执行特别排放限值、提标改造,有效降低大气重金属沉降;通过矿区生态恢复、废渣原位阻隔、更换灌溉水源等方式,切断污染物随水进入农田的路径。在安全利用方面,对严格管控类耕地,采取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;对安全利用类耕地,因地制宜落实品种替代、水分调控、土壤调理等农艺调控措施。
赵世新表示,“十五五”是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关键期。将深化耕地土壤生态环境保护措施,推动农用地生态环境不断向好。
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问题是社会关注的焦点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关系群众生活品质和条件。据了解,近年来,生态环境部采取系列措施,持续强化监管,有效保障建设用地安全利用,为“住得安心”筑牢土壤环境安全屏障。
在严格名录监管方面,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,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,“不得作为住宅、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”“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和修复无关的项目”。浙江省杭州市推动杭钢半山基地退役地块完成修复,腾出净地147万平方米,带动区域内固定资产投资200多亿元。
在加强风险管控方面,对暂不开发利用的企业腾退地块,构建“建立清单—重点监测—污染管控”的全流程风险管控体系。建立覆盖化工、炼焦、石油开采、有色金属矿采选等行业的地块清单,并动态更新,指导地方分类采取制度控制、工程控制和清理污染源等差异化措施,管控1万多个地块。
在强化准入管理方面,强化目标考核责任制,采取跨部门联动监管、遥感与实地监督核查相结合等方式,督促地方把好供地出让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“两道关”,确保建设用地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。对于管控修复后的地块,指导地方组织风险管控或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,并配合相关部门在土地供应、规划建设等环节持续加强联动监管,确保管控修复成效在后续开发建设中得到巩固和维护。
在提升工作质量方面,积极推动监管模式创新和能力提升,依托全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,对地块实现从调查评估、修复到效果评估的全流程线上记录与追溯。建立覆盖6万名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系统,并对数千份调查报告进行抽查,确保调查评估与治理质量。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率先引入人工智能评审,大幅提高调查报告质量,建成智慧监管平台,实现污染土壤转运处置全程可追溯。
“下一步,我们将坚持守牢底线和支撑服务并重。严控腾退地块风险,有序推动污染地块安全高效再利用,助力城市更新和高质量发展。”赵世新表示。(刘欣)